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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和捐赠人真正关心的问题,并不是慈善组织收了多少管理费,而是……

张以勋 公益慈善论坛 2022-02-26

本文要点:

  • 以公开透明展现诚意,赢得公众“芳心”;

  • 开源节流,备足“粮草”;

  • 争取废除管理费限制性条款。

但是, 以上都是权宜之计,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其实是……


作者:张以勋(公益慈善论坛主编)


有人说,“管理费”这个词现在被污名化了,已经成为公众将目光投向慈善领域时容易引起心理不适的负面词汇。但是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言过其实了。尽管时不时地会有丑闻和争议发生(其它行业其实也一样),但我相信中国慈善还没有沦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对中国慈善的未来,我们仍然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和信心。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无论是慈善组织还是政府和企业,都不能因为出现一些问题,犯了一些错误,就一棍子打死。除非,他们犯了致命的、不可饶恕的严重错误。


面对问题或者困境,我们都不应该回避,必须正视,甚至当作修炼和提升自己的机会,也要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结合以往的探索经验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我觉得中国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方法,来尝试破解目前面临的管理费困局。

 

第一,以公开透明展现诚意,赢得公众“芳心”


 

无透明,则无慈善。在很多人看来,公开透明是决定慈善组织生存存亡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公众判断一个组织是否值得信任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若想求生存、图发展,慈善组织必须严格依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建议慈善组织积极借鉴学习国内外优秀机构的做法,将公开透明贯穿于慈善项目从研发、执行到结项评估的全程。


慈善组织也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相关信息的搜集与整理,注意积累并善用照片、视频和数据资料,然后通过年度工作报告、官网、大众媒体、社交媒体和筹款平台等渠道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应图文并茂,可读性高,既要细致入微、条理清晰,又要重点突出,兼具趣味性;可以强调自己的优势和成绩,但也不应回避弱点和不足;只要能事实求是,展现诚意,高调一点也无妨;同时,也应敢于接受公众监督,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应公众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地为公众提供了解机构、体验或深度参与慈善项目的机会。


通过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慈善组织得以向公众展示自身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才能成功吸引公众注意力并留下深刻的正面印象,才能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和信任。

 

以韩红基金会为例,虽然背后有高调、敢言并亲力亲为的明星韩红,运作模式也偏传统慈善。但从汶川地震、百人系列项目,到如今抗击新冠疫情行动中,都展现出韩红基金会拥有较强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和执行力,能够将募集到的物资通过志愿者和合作伙伴源源不断地送到最需要的一线,并及时将真实反映项目进度的文字和照片发布到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尽管最近遭遇网友举报,官方调查也确认韩红基金会在以往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违规公募等情节,要求限期整改。但由于之前积累下来的良好口碑,及此次疫情中的出色表现,韩红基金会获得了广大网友的高度赞扬和官方的认可。在有人质疑韩红基金会秘书长年薪高达17.75万元,普通员工的工资也达到7000元时,很多网友都表示人家的工资在北京来说并不算高,而且基金会的工作繁杂,干活的员工也就十多号人,却能把工作干得这么好,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辛苦的付出就应该得到与之相称的劳动报酬。为什么公众会有这样的反应,说明了什么?读完本文,也许你能找到答案。


由此可见,相对于不太容易被忽悠、越来越明白事理的公众,慈善组织要想获得公众的“芳心”,就必须展现出自己卓有成效的做事能力。只有真正为社会做了实事,公众才会信任你,支持你;否则,就算你吹得天花乱坠、口吐白沫,别说是管理费,大家连一分钱都不会捐给你!


第二,开源节流,备足“粮草”


 

古人讲:“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对慈善组织而言,管理费就好比行军打仗用的粮草。若无充足的“粮草”保障,就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既不足以成事,也会严重影响士气,甚至手下无可用之兵将。所以,慈善组织要想生存,实现自己的社会使命,就必须不畏困难和非议,想方设法开源节流,备足“粮草”。


慈善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开源”:


1、非限定性捐赠:在日常接收的捐赠中,通常会有一部分没有指定明确用途的非限定性捐赠,机构可根据需要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2、限定性捐赠:这类善款会指定用途,专门用于机构的慈善项目。如有来自企业或个人的大额捐赠,机构可以提前与捐赠人协商确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目前,大部分慈善组织都是从来自公众的捐赠(包括非限定性捐赠和限定性捐赠)中列支管理费。但由于部分公众存在不希望自己的捐款被当作管理费的认知,所以即便比例合理,仍会引发争议。于是,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或麻烦,慈善组织也可以尝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管理费这一“刚需”。


3、专项筹款:除了机构发起人或理事直接出资,慈善组织也可通过公开或定向募捐的方式,向个人或企业专门筹集机构所需的管理费。这类捐赠通常属于指定用于工作经费开支的限定性捐赠。面向个人进行定向募捐时,建议采用月捐的形式,由捐赠人每月提供固定额度的捐赠,用于支持机构运营。


4、服务收入:根据《慈善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可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志愿无偿服务,也可提供其他非营利服务。”而非营利服务是可以有偿的、收费的,只是盈利必须用于慈善活动和机构运营,以体现非营利性。所以,慈善组织可以接受政府、其他机构、企业和个人购买服务,并通过协议约定管理费收取比例。另外,机构也可以对外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也可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


5、经营性收入:如产品销售利润,投资理财收益,可用于弥补工作经费的不足。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慈善法》相关规定,如慈善组织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卖活动,属于公开募捐,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投资活动也应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投资方式和投资范围进行。而且既然是投资,肯定有一定的风险,必须慎重。慈善组织也可聘请专业人士或委托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活动。


6、银行利息。相对理财产品,把善款存储在银行的利息偏低,但如果体量够大,也可产生一笔可用之财。毕竟还有部分捐赠人或公众不太接受慈善组织将善款用于投资活动,也不是所有慈善组织都有条件做投资,善款存在银行虽然也有贬值的可能,但相对来说还是安全稳妥一点。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涉及的捐赠或收入作为管理费使用时必须合规合法,并通过年度报告及其他方式进行详细披露。

 

节流,好理解也好操作,关键看有没有用心做。在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的开支,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生财“持家”的手段。比如从细节入手,节约水电油气、回收纸张、塑料……,年会等庆祝活动从简,能省则省,拒绝铺张浪费,践行环保理念。如此一来,既减少开支,更会给捐赠人和公众留下好印象,相信自己捐的钱不会被乱花,非常有利于提升机构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进而带来更多的捐赠和支持。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积极开展社会倡导,消除公众误解,争取早日修订《慈善法》并取消管理费的限制性条款。


 

在国外,公众一般都比较理解慈善组织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管理费收取比例也不作强制规定,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可以的。当然,相当法律也会要求慈善组织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管理费支出比例不合理(比如机构高管领取天价工资),不仅会引发舆情危机,还可能会被政府重罚,失去公众信任,捐款量下降,严重的可能就混不下去,要关门破产了。

 

你可能会说,国外的慈善文化、制度和国情跟咱们中国不一样,没有可比性吧?那就跟中国的企业比。在中国,你有没有没见过什么法律给企业设定运营成本不能超过百分之几?没有吧?那为何偏偏要给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规定管理费用不得超过百分之多少呢?仅仅是因为一个是赚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反正我是觉得限制管理费比例对慈善组织来说是不公平的。

 

羡慕归羡慕,抱怨归抱怨,目前咱们还得遵守《慈善法》及配套政策各种规定,并认真面对中国慈善的现实。针对公众的种种误解,需要政府部门、慈善组织、学者、媒体及社交媒体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传播机会和渠道,开展捐赠人教育,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以及相关的热点事件和争议;作为慈善组织也需要主动为公众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帮助其了解和体验慈善组织是如何运作的,慈善项目是如何执行的,看看慈善组织员工值不值得拿工资……毕竟很多误解和偏见都是因为不了解引起的。

 

不过,要想让慈善组织彻底从管理费的困局中解脱出来,仍然需要慈善组织与社会各界一起推动立法进步,积极开展政策倡导活动,多方努力推动《慈善法》及配套政策的修订工作,争取早日取消针对管理费的限制性条款。在日常及全国两会召开前,慈善组织、学者及其他关注管理费议题的人士可以通过媒体、网络就《慈善法》等法规是否应该取消关于管理费的限制性条款等问题发声,动员公众参与公共讨论,分析管理费限制条款对慈善事业发展到底是促进还是阻碍?并论证取消管理费限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在慈善组织中开展主题调研,最后汇总各方意见和调研成果,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提案形式提交给两会讨论。两会期间,也可通过媒体、网络继续就相关提案进行报道和组织公共讨论,让各方观点再来一次大碰撞。这次不行就明年再来嘛!社会倡导本就是反反复复、持续努力的过程,起码可以让公众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误解越来越少。对于正确的事情,除了使用正确的方法,我们也必须坚持不懈,始终心怀希望,不是吗?

 

综上,要解决管理费的问题,既需要依靠慈善组织的自律(依法合规运营,公开透明),也需要法制的进步或升级(与时俱进,通过修法取消限制条款),以及公众的参与(认可职业化慈善并依法行使监督权);把管理费问题交给社会(市场),让慈善组织用实力证明自己是否值得信任;让捐赠人用脚投票,自由选择自己认可与信任的慈善组织。



但是,我现在要告诉你们,最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并不是以上这些“权宜之计”!


稍微有点文化的伙伴可能都知道,在1927年“八七”会议上毛泽东就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论断。枪杆子是什么?当然不是花拳绣腿,而是实力!我们固然需要理想和情怀,但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再高尚的理想和情怀,也无法实现。在这个凭实力打天下的年代,慈善组织当然也要用实力说话,用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和需求的专业能力,证明自己有效使用了捐赠人的钱,而不是被低效的工作浪费掉。这才是所有慈善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才是公众和捐赠人最最在乎的!如果你能力不济甚至弱爆了,上面这些建议对你基本没什么用。至于管理费比例的高低、透明度,倒是次要的。甚至,很多公众和捐赠人并不真的关心慈善组织收了多少管理费。


现在,各位应该已经明白,解决管理费困局的终极大招,其实就是——慈善组织用实力和实效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赢得公众和捐赠人的认可及信任!如此,方为正道;否则,一切免谈!(全文完)


作者:张以勋,在广州的青海人,中级社工,资深素食者,为自媒体平台“公益慈善论坛”(公众号ID:loongzone2006)联合创始人、主编,致力于公益慈善资讯传播与常识普及。申请转载或有意交流的朋友请加个人微信 zhang_yixun。(转载时请保留以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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